法規名稱: 基本測量實施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1月15日

條文關聯

  中央主管機關應選定衛星追蹤站作為大地基準,並將其測量成果作為訂
  定坐標系統之依據。
  基本控制測量之地心坐標、橢球坐標及平面坐標值計算,應以中央主管
  機關所定之坐標系統為依據,並以一九九七坐標系統(TWD97) 命名,
  其內容應包括:
  一、地心坐標框架:依國際地球參考框架及國際時間局所定之標準時刻
      方位建構而成。
  二、參考橢球體:採用國際大地測量與地球物理聯合會所定之參考橢球
      體。
  三、地圖投影方式採用橫麥卡托投影經差二度分帶:臺灣、小琉球、綠
      島、蘭嶼及龜山島等地區之中央子午線定於東經一二一度;澎湖、
      金門及馬祖等地區之中央子午線定於東經一一九度。投影坐標原點
      向西平移二十五萬公尺,中央子午線尺度比為0.九九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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