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11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區分所有權總價,指管理負責人或
  管理委員會促請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改善時,建築物之評定標準價格
  及當期土地公告現值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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