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外交部所屬駐外人員喪失原有身分換領普通護照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59年08月15日

條文關聯

  駐外人員中之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如依第三條之規定呈請換
  發普通護照或在國外死亡時,其眷屬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呈請換發普
  通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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