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防部主計局處務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特種基金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軍各特種基金會計、財務管理相關法令之研擬、審議及陳報。
  二、本局負責特種基金(事業)之督導及管理。
  三、國軍各特種基金業務及事業之查核督導、創設、改制及裁(簡)併
      。
  四、國軍各特種基金資金統籌管理、調度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五、國軍各特種基金預算、會計及決算事項之審議、督導及彙編陳報。
  六、其他有關特種基金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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