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基金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軍各特種基金會計、財務管理相關法令之研擬、審議及陳報。 二、本局負責特種基金(事業)之督導及管理。 三、國軍各特種基金業務及事業之查核督導、創設、改制及裁(簡)併 。 四、國軍各特種基金資金統籌管理、調度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五、國軍各特種基金預算、會計及決算事項之審議、督導及彙編陳報。 六、其他有關特種基金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