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幼稚園設置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72年05月24日

條文關聯

  私立幼稚園創辦人,應於該園設園計畫核准後,籌設董事會,第一任董
  事,由創辦人聘請相當人員充任之,創辦人為當然董事。創辦人人數過
  多時,得互推一至三人為當然董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