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300
人,瀏覽人次:
91447778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救火栓設置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9月10日
條文關聯
第六條
救火栓應設在便於消防活動之地點,如街道交叉口、分歧點附近或路旁 ,並應儘量避免妨礙交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