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救火栓設置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9月10日

條文關聯

  救火栓應設在便於消防活動之地點,如街道交叉口、分歧點附近或路旁
  ,並應儘量避免妨礙交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