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汽車責任保險作業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2月19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用途如左:
  一、汽車肇事致第三人或乘客身體傷害或死亡之賠償,或醫療費用之給
      付。
  二、汽車責任保險之作業經費。
  三、汽車責任險監理委員會所需之管理經費。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