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大眾捷運系統行車及其他事故卹金及醫療補助費發給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78年12月15日

條文關聯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與被害人或其繼承人,就卹金或補助金額獲致協
  議時,應簽訂協議書,依協議事項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