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盈餘提撥及分配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2月19日

條文關聯

  港口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對於所轄鄉(鎮、市)、區獲配港務
  公司盈餘分配款之運用情形,應予以監督。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