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電影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10日

條文關聯

(中央主管機關為因應外國電影進口,致我國電影事業受到嚴重損害,得採取之臨時性措施)
因外國電影片之進口,致我國電影事業受到嚴重損害,或有受到嚴重損害
之虞時,為維護本國電影事業之存續與發展,中央主管機關得採取如設定
國產電影片映演比率或其他有助維護本國電影事業文化主體性之臨時性措
施。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