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接管辦法
訂定時間: 中華民國97年1月23日

條文關聯

  接管小組為安置受接管機構所服務之身心障礙者,應依身心障礙者個別
  照顧需求,接洽合適提供服務之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相關機構配合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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