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及組織章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2月4日

條文關聯

本會辦理事項如下:
一、訂定、修正及廢止法律扶助辦法。
二、規劃、執行法律扶助事務。
三、法律扶助經費之募集、管理及運用。
四、推廣法律扶助、弱勢人權議題之教育。
五、受理機關(構)、團體委託執行法律扶助事務。
六、推動與法律扶助、弱勢人權議題相關之法令建置。
七、不服分會審查委員會決定之覆議案件。
八、扶助律師之評鑑。
九、督導、管理及考核分會等事務。
十、其他法律扶助事宜。
本會辦理前項第五款之事項,應依本會與委託之政府機關(構)、團體之
契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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