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入出院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1月24日

條文關聯

教養院提供全日住宿式照顧服務,並依服務對象之能力與需要,提供下列
服務:
一、日間活動服務。
二、復健服務。
三、生活自理能力增進。
四、膳食服務。
五、緊急送醫服務。
六、休閒活動服務。
七、社交活動服務。
八、家屬諮詢服務。
九、其他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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