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影視拍攝協助補助及投資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9月6日

條文關聯

為增加行銷本市機會,電影或電視影片內容,經文化局審查通過者,本府
得提供相關資源協助拍攝及宣傳。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