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營業場所歌唱娛樂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9月10日

條文關聯

  營業場所在本自治條例所允許之時間範圍內營業,如有違反噪音管制法
  或社會秩序維護法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各該法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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