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管理機關得不同意認養: 一、認養範圍曾發生褐根病或其他病蟲害,尚未完成防治工作。 二、認養範圍氣候條件及植栽立地條件不佳,易因氣候因素致災。 三、認養路段為管理機關辦理之示範道路。 四、認養路段於申請認養期間有公共工程施工。 五、曾辦理認養工作,經管理機關認定成效不佳。 六、其他經管理機關認定不適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