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借用圖書資訊,應負善良管理人之責,不得有批註、圈點、毀損或 遺失情形,違者應依原價賠償。 民眾借用圖書資訊時,應親自檢閱,如有前項批註、圈點、毀損情形, 並應先向工作人員聲明。 第一項批註、圈點、毀損或遺失圖書之民眾,未辦妥賠償手續前,停止 其申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