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使用人申請轉讓時,應繕妥「澎湖縣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轉讓申 請書」(附件一),並檢附下列資料各一份: 一、讓渡書(附件二) 二、受讓人身分證影本 三、受讓人現戶全戶戶籍謄本 四、受託者身分證影本(無受託者免附) 五、原攤位契約書影本 六、市場管理單位或自治組織無欠款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