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連江縣立醫院醫療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3月21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資金之存儲,依連江縣縣庫
代理銀行或其他經縣庫主管機關同意之金融機構設立專戶存支,並得為定
期存款、購買政府公債或國庫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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