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議會議事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9月04日

條文關聯

  議案之內容,涉及二以上審查委員會者,得由有關審查委員會會同審查
  之。
  前項審查會由業務有關之審查委員會召集人為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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