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

條文關聯

  地方人事行政處掌理各縣(市)政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鄉(鎮、市)公所及其所屬機
  關、縣(市)議會及鄉(鎮、市)民代表會之人事行政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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