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藥品優良製造確效作業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4月13日

條文關聯

  對於新進之專業與作業人員應訂有書面職前教育訓練計畫、教育內容及
  考核辦法。對於不能通過考核之新進人員,亦應訂有加強教育及再考核
  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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