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25日

條文關聯

  雇主使勞工從事飽和潛水作業時,應按潛水作業深度及工作環境特性,於適當之處所置附
  表九規定之裝備,並適時定期檢查及保持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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