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09
人,瀏覽人次:
89181927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政風處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7日
條文關聯
第六十一條
得標(外包)廠商除應遵守本處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外,亦應遵守本處秘書 室於工程採購於決標後之開工會議告知之相關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