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政風處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7日

條文關聯

得標(外包)廠商除應遵守本處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外,亦應遵守本處秘書
室於工程採購於決標後之開工會議告知之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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