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東縣臺東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8月1日

條文關聯

  市有財產之檢查,除審計機關依審計法令規定隨時稽查外,本所得會同
  有關單位派員對各單位經管之財產,作定期或不定期之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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