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殯葬管理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

條文關聯

殯葬服務業不得提供或媒介非法殯葬設施供消費者使用。
殯葬服務業不得擅自進入醫院招攬業務;未經醫院或家屬同意,不得搬移
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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