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法律扶助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經分會准許法律扶助之無資力者,其於訴訟或非訟程序中,向法院聲請訴
訟救助時,除顯無理由者外,應准予訴訟救助,不受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
八條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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