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7月14日

條文關聯

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依招標文件規定在二種以上者,由機關擇其中一種
或以新臺幣折算總價,以定標序及計算是否超過底價。
前項折算總價,依辦理決標前一辦公日臺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
率折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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