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4月18日

條文關聯

中線木樁,每隔二十公尺釘立一根,地形複雜處得酌量增加之,曲線上並
於起點(TC)及終點(CT)設立木樁,有介曲線者,應設(TS)(SC)(
ST)等樁。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