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8月13日

條文關聯

化粧品製造業者辦理前條委託,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評估受託者履約能力、法遵能力與產能,及確認其具備履約之方法,
    確保委託事項依約履行。
二、提供受託者履約所需之全部資訊。
〔立法理由〕
化粧品製造業者辦理委託製造,應遵守事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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