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水污染防治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

條文關聯

各級主管機關依本法核發許可證、受理變更登記或各項申請之審查、許可
,應收取審查費、檢驗費或證書費等規費。
前項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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