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法債編(§153-§756-9)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條文關聯

分配損益之成數,未經約定者,按照各合夥人出資額之比例定之。
僅就利益或僅就損失所定之分配成數,視為損益共通之分配成數。
以勞務為出資之合夥人,除契約另有訂定外,不受損失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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