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15日

條文關聯

對於智慧財產法院之裁判,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得上訴或抗告於最高行政
法院。
〔立法理由〕
一、條次變更。
二、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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