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民住宅條例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3月31日

條文關聯

直轄市主管機關直接興建之國民住宅,其戶數達五百戶以上者,應擬訂個
案興建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縣(市)主管機關直接興建之國民住宅,應擬訂個案興建計畫,報請中央
主管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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