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時間: 中華民國98年4月22日

條文關聯

  各級政府機關執行兩公約保障各項人權規定所需之經費,應依財政狀況
  ,優先編列,逐步實施。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