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637
人,瀏覽人次:
95846817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專利師考試全部科目免試及格人員專業訓練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3月23日
條文關聯
第七條
本訓練測驗科目如下: 一、專利法規。 二、專利實務。 三、專利說明書之撰寫。 前項測驗科目之試題題型,除專利說明書之撰寫採申論式外,其餘測驗 科目採申論式及測驗式混合試題。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