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819
人,瀏覽人次:
95590982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理髮視聽歌唱及浴室業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2月09日
條文關聯
第七條
本規則所定之營業為公司組織者,於申請公司設立、遷址登記時,應檢 附其營業場所合於第五條第一款規定之證明文件。 前項規定於公司申請增加本規則所定營業之變更登記時,亦適用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