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辦人辦理事項如下: 一、水利建造物資料之建置事項。 二、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事項。 三、依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後之改善及緊急處理事項。 四、水利建造物維護管理及歲修養護事項。 五、其他有關水利建造物之安全維護事項。
本條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