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暫行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10日

條文關聯

  本局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課長三人,並置課員、助理員、書記各若
  干人,其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