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臺北港分局辦事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3月19日

條文關聯

  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施政計畫、工作考成、為民服務、人民陳情案件、出國報告及動員
      業務事項。
  二、各種會報彙辦、首長簡報製作及施政理念宣達事項。
  三、印信典守、文書流程管理、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及文書保密事項。
  四、新聞轉核、參訪接待、睦鄰業務等公共關係事項。
  五、財產管理、保險及變賣事項。
  六、辦公廳舍修繕、維護及使用管理事項。
  七、財物、事務用品採購及管理事項。
  八、現金出納、有價證券保管品、出納帳冊報表處理事項。
  九、不屬於其他各課、室掌理事項。
  十、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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