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本會福利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中央公教人員結婚互助補助案件之審核事項。
  二、關於中央公教人員喪葬互助補助案件之審核事項。
  三、關於中央公教人員退休、退職與資遣互助補助案件之審核事項
      。
  四、關於中央公教人員重大災害互助補助案件之審核事項。
  五、關於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案件之審核事項。
  六、關於中央公教人員申請參加或退出福利互助案件之審核事項。
  七、關於中央公教人員福利互助異動資料之登錄事項。
  八、關於中央公教人員福利互助俸額之調整建議事項。
  九、關於中央公教人員藝文活動之規劃、執行事項。
  十、關於中央公教人員康樂活動之規劃、執行事項。
  十一、關於福利互助法令之研擬建議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中央公教人員福利及文康活動事項。
  十三、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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