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健康食品管理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月17日

條文關聯

申請健康食品查驗登記時,或經發給許可證後,其名稱、標籤、包裝、圖
案、標示等如有仿冒或影射他人註冊商標之嫌疑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通知
其限期改正或為其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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