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銀行應按月填報左列資料表,於次月十日前送達中央銀行外匯局, 並將有關資料妥為保管以備有關機關稽查: 一、辦理外國信用卡簽帳單收款業務者,應填報「指定銀行辦理外國信 用卡收款業務資料表」(如附表一)。 二、承做以外國信用卡借款業務者,應填報「指定銀行辦理以外國信用 卡借款業務資料表」(如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