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人每季應繳納整治費費額,為第二項當季個別物質應繳納整治費費額 之總和。 當季個別物質應繳納整治費費額(元)=物質產生量或輸入量(公噸)× 費率(元/公噸)×(1-免徵比率)。 前項物質產生量或輸入量之計算,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三位。輸入部分以 進口報單個別物質輸入量分別計算之;國內製造者,以當季單一物質產生 量總和計算之。 第二項個別物質應繳納整治費費額四捨五入至整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