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

條文關聯

本局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法
律規定,辦理人事管理事項;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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