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公共衛生師考試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2月7日

條文關聯

本考試及格方式,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六十分及格。但應試科目有一科成
績為零分者,不予及格。
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第一項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