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局及相關機關應定期查核自助洗衣店之自主檢查結果。 前項經查核為合格者,由本府於入口明顯處張貼合格告示。經查核為不合 格者,產業局或相關機關得依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行政執行法及 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