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9月20日

條文關聯

  空氣污染防制計畫經費專供空氣污染防制之用,其支用項目如下:
  一、關於主管機關執行空氣污染防制工作事項。
  二、關於空氣污染源查緝及執行成效之稽核事項。
  三、關於補助及獎勵各類污染源辦理空氣污染改善工作事項。
  四、關於委託或補助檢驗測定機構辦理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事項。
  五、關於委託或補助專業機構辦理固定污染源之檢測、輔導及評鑑事項
      。
  六、關於空氣污染防制技術之研發及策略之研訂事項。
  七、關於涉及空氣污染之國際環保工作事項。
  八、關於空氣品質監測及執行成效之稽核事項。
  九、關於徵收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相關費用事項。
  十、執行空氣污染防制相關工作所需人力之聘僱事項。
  十一、關於空氣污染之健康風險評估事項。
  十二、關於潔淨能源使用推廣及研發之獎勵事項。
  十三、其他有關空氣污染防制工作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