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2月13日

條文關聯

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之土地於核准延繳之期間辦理產權移轉時,仍
應依相關稅法規定,先完納所有欠繳之應納稅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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