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各單位暨所屬機關學校、特約發卡機構應完整及無償提供市民卡相關 資訊,並配合推動市民卡之管理與服務。 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合作單位有市民卡相關資訊之蒐集、處理及利用需 求者,應提出申請並經核准,其使用範圍不得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相關規範。